基于Armistead Maupin所著同名系列小說,講述Mary在為了追求事業(yè)而拋夫棄女二十年后,回到現(xiàn)在的舊金山,與女兒和前夫布Brian(保羅·格羅斯飾)重聚。逃離了貌似完美的康州生活所導致的中年危機,瑪利·安很快就被拉回Anna、她所選擇的家庭,還有巴貝瑞巷28號新一代奇特年輕住戶的生活軌道上。
三個兒時的伙伴,長大成人?,F(xiàn)實生活將他們推上了人生舞臺,于是他們找到各自的感覺在舞臺上盡興地表演著,演繹了一幕幕發(fā)人深省的故事。 本片講述了他們?nèi)齻€人的不同命運和結局:袁善民在自己人生的軌跡上描繪了絢麗的圖畫,完成了心靈的蕩滌;黃超在實踐理想和經(jīng)濟循環(huán)時發(fā)生了扭曲的心理而將自己送上不歸之路;居蕙俐似乎將世界上所有的事,調停的天衣無縫而暫時風光無限?,F(xiàn)實世界讓他們經(jīng)歷著有限的生命和靈魂的考驗,最終他們能否尋找到凈魂家園,劇情娓娓道來。
一個厭世新鮮人意外進入監(jiān)獄成為管理員,同時監(jiān)獄也有一群迫不得已在此工作的伙伴,每天面臨各種光怪陸離的遭遇。
本劇的風格是一部兼具理想色彩與現(xiàn)實磨難的輕喜劇。 主人翁何不鳴是一位縣級文化館的職員,憨厚、孝順、淡泊,主要負責不被別人重視的老年朗誦班?!」适麻_始,癱瘓了十幾年的老父即將離去,為滿足父親看一眼未來兒媳婦的心愿,何不鳴一相情愿地逼迫單位同事會計夏羽為其解圍,結果后來的發(fā)展居然弄假成真,這位冰山美人竟嫁給了他;因家中喪事交不上單位集資款,卻在集資款被騙事件中躲過一劫;文化館面臨財務危機,他個人行將下崗之際,卻被別人稀里糊涂推上了代理館長的位置;文化館山窮水盡,竟然有神秘之人指定為這位代理館長投資十萬元;當眾人都要求用十萬元解決集資款被騙危機時,他居然獨斷專行用來修理了館內(nèi)支撐了多年的一面危墻,卻得到投資人贊賞并許諾給予更多投資;眾人歡呼之時,他又果斷放棄巨額饋贈,寧愿下崗,以堅守自己的人生信條--誠信。 生活艱難,重金誘惑,卻無論如何不賣房:父親為了信用,院子里的兩間房鎖了五十年,到了他和哥哥這一代,非要守到云開日出…… 文化館暫時歇業(yè)了,老年朗誦班卻還在,何不鳴與他們有共鳴,對他們有承諾,這是老人們生命旅途最后一站的寄托,他要與老人們共同建造一個精神家園。老年朗誦班成了他個人負責的館外項目,老人們深情的朗誦也在他的婚禮上感動了每一位來賓。 上天不負有心人。老年朗誦班成功了,轟動了,演出邀請應接不暇,走進省城,走向全國……文化館隨之也有了新生。 鎖了五十年的老房子的秘密,在他下崗后的艱難生活與組織老年朗誦班創(chuàng)作排練的過程中逐步解密,終于有了結局……
由于吳春芝少女時期曾被人強奸反遭譴責,以至失學外出打工,這不堪回首的往事使她再次在痛苦中沉默。李家輝愈加大膽,不久又公然登堂入室,對吳春芝施暴,因春芝丈夫及時趕到而未遂。春芝忍無可忍,在丈夫的大力支持下,到公安局告發(fā)了他,并提供了無意中錄下的錄音帶作為證據(jù)。 縣法院和市法院均以強奸(未遂)罪判處李家輝有期徒刑3年。但奇怪的是小縣城的輿論不但不同情受害者吳春芝,反而同情罪犯李家輝。吳春芝因這樁“桃色新聞”又鬧得聲名狼藉,無法再在小縣城呆下去,只得遠走他鄉(xiāng),去她的一個熟人處幫忙做一個紀念館的籌備工作。 不再流淚的女人劇照一(19張) 不久,李家輝委托律師申訴,說他與春芝是通奸關系,春芝因被丈夫發(fā)現(xiàn)怕丟丑而誣陷他“強奸”,定他罪的那盤錄音帶是偽造的。律師通過種種努力拿到了“證據(jù)”,并在申訴活動中用被告家人提供的金錢舞弊。原二審法院未經(jīng)仔細調查取證,便輕率地將案子改判:李家輝無罪釋放。 此事一公布,那些對春芝不滿而對李家輝充滿同情的人無不歡欣鼓舞,涌到縣檢察院請愿,要求將做偽證誣陷他人的春芝逮捕入獄。同時,市報登載了由李家輝及其律師策劃的“揭露”春芝做偽證的文章,點名道姓地攻擊春芝是個專以色相勾引男人的壞女人,進一步推波助瀾,混淆視聽,縣檢察院竟然以這篇報道為據(jù),將聞訊趕回縣城要求公檢法機關明辨是非的吳春芝刑事拘留。本來就是背著“壞女人”名聲抬不起頭的吳春芝遭到了“滅頂之災”,一直是支持她的丈夫也頂不住巨大的壓力而與她離婚,吳春芝在姐妹們用錢和用人的所謂“取保候審”的方式下出了獄,她感到天地雖大卻難以容下她這個弱女子,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,為了用法律證明自己不是個“壞女人”,她以低廉的價格賣掉了她的房屋和全部家產(chǎn),籌集申訴的資金。 在歷時兩年多的時間里,她撿破爛、要飯、賣血,疾病纏身,歷盡人間苦難,也得到了許多不相識的好人的無私幫助。她妹妹為她打官司向銀行貸款二萬元,到期無法歸還,只得拆東墻補西墻,又找其他銀行貸款。一家人都被春芝的官司搞得焦頭爛額、苦不堪言。省高院領導對此案十分重視,法官們經(jīng)過細致的調查取證,終于證明錄音磁帶雖然被人改過,但與被害人吳春芝無關。為了慎重起見,把案子定為鐵案,不使李家輝再翻案,省高院又將案卷上報最高人民法院,予以請示。春芝抱著案卷到哪人到哪的決心,又抱病奔赴北京。法律是公正的,最高人民法院批復省高院,同意將案子再翻過來:重新判決李家輝有罪入獄。春芝終于討回了公道。之后,春芝又拿起法律武器捍衛(wèi)自己的名譽權,狀告十多家登載侮辱她人格文章的報刊和作者。法律再次顯示了公正,不管被告是何等身份,宣判吳春芝勝訴,用事實向全國人民宣布: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 一個沒有任何背景弱女子的官司,六審六判,從小縣城打到了北京,轟動了全中國,這在建國以來的法律史上是絕無僅有的。然而,生她養(yǎng)她的小縣城仍然不能理解她、原諒她,“壞女人”的名聲依然象影子一樣籠罩著她,身心交瘁的她欲走還留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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